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使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同升线路检测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复试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按学校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设立机构如下:
(一)成立由院长、院党委书记任双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院纪委委员为组员的复试监督巡视组;
(三)成立以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负责人为组长、参与面试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复试名单
1.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人数和招生指标计划数,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乘以130%的比例的方式确定复试人数,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复试名单请查看附件。
2.根据学校下达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指标数,我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分数线为282分(总分),非专项招生计划数计入招生总计划数。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
1.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 |
理学 | 279 | 38 | 57 |
工学 | 273 | 38 | 57 |
管理学 | 340 | 47 | 71 |
2.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 |
电子信息 | 273 | 38 | 57 |
备注:为保证差额复试正常进行,最终确定的复试人数遵循向上取整数原则。相同分数上考生均获得进入复试机会。
四、复试内容、形式和录取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1)资格审查;(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3)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5)外语听说。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学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公布为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外语听说测试包含在综合面试之内,请准备两分钟以内的英文自我介绍)
(三)录取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面试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非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不合格,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10分为不合格。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则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以邮件或电话方式提出申诉,学院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调剂政策
我院所有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五、复试时间安排
(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地点为我校南湖校区。注: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二)2023年 3 月 24日(周五)8:30-11:30,14:00-17:00,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并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复试费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复试费由我院统一收取,由学校财务部统一向复试考生出具复试费电子发票,考生需现场填写研究生复试交费情况明细表并确认邮箱无误。
地点:南湖校区同升线路检测中心(文永楼)205室 李老师 027-88385053
(三)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1.考生须交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考生须交验本人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非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带文号,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4.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招生单位对考生提交的认证报告须在网上进行复核(国内学历在学信网,国外学历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5.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须加盖有关公章。
6.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
7.考生完整抄写并亲笔签名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对于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详细情况见我校研招网通知《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右上角注明考号(后四位),以备资格审查。
(四)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1.学术型研究生:
笔试 2023年3月25日(周六)上午8:30-11:30, 南湖校区文泰楼标准化考场
面试 2023年3月25日(周六)下午13:30-17:00, 南湖校区文泰楼标准化考场
2.专业学位研究生:
笔试 2023年3月25日(周六)上午8:30-11:30, 南湖校区文泰楼标准化考场
面试 2023年3月26日(周日)全天8:00-17:00, 南湖校区文泰楼标准化考场
具体考试地点与时间请关注我院官网后续通知。
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缴费收据参加各专业课笔试,具体笔试教室以我院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官网公告,本周内请保持手机畅通。未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六、学校南湖校区地址及乘车线路
1.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2.主要乘车线路:武汉、武昌火车站票价乘坐轨道交通4号线 → 轨道交通2号线 → 538路 /811路/590路茶山刘站下,武昌火车站乘坐570路到茶山刘站下,乘校内电瓶车或步行至晓南湖西岸九孔桥头十字路口,沿道路南行,经过我校东二门车队停车场按照指示牌后向东步行即可到达文永楼(靠近我校东三门山北杨车站,东三门由于施工暂不开放)。
七、其他
1.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4.咨询电话 :同升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 027-88385053
监督电话:027-88385053邮箱:923349326@qq.com
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招生网(链接)和我院网站相关通知。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5: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doc
同升线路检测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