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我院本科教育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或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调整专业(类)均应该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7】14号)和《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类)招生与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院调整专业(类)转出和转入的名额按学校文件规定的人数比例执行。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专业(类):
1. 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 已修课程有不及格或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的学生;
3.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类)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 经学校研究确认因其他原因而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
三、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应该符合学校文件相关规定。另外大一上修读了数学的,其成绩应不低于75分。
四、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
3.反映学生其他方面素质的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教学办公室。
五、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类)规定的要求转出原专业(类)的学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如果申请转出原专业(类)的学生人数超过指标数,则按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各专业(类)申请转出、转入人数指标按照教务部相关要求执行。
六、从2018级学生开始,调整修读专业(类)的申请和资格审核工作在线上进行,考核环节在线下进行。转出学院审核由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审批;转入学院审批由教学秘书审核,教学院长复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七、申请转出学院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通过公示名单的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及电子版将提交到教务部和相关转入学院。
八、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在通过我院审核后,在我院网站公示,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我院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九、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工作时间安排以教务部通知为准。
十、学院自行组织调整专业(类)的考核。我院根据各专业(类)学生培养的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遴选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测试。
参加考核的学生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
十一、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类)的学生在原专业(类)所修课程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替代所申报专业(类)的课程。
十二、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部。
十三、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各系正副主任、教学秘书组成的院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调整专业(类)的各项工作。
咨询电话:027-88385112。联系人:教学办陈老师、李老师。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同升线路检测中心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