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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我院本科教育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和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调整专业均应该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调整专业的规定。学院调整专业转出和转入的名额按学校文件规定的人数比例执行。2016级学生调整专业指标见附表1。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1. 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 已修课程有不及格或成绩积点低于3.0的;
3.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 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三、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该符合学校文件相关规定。
四、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转出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已经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所在学院印章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同时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在审批表上写明申请转入的专业;
2.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大一上的数学平均成绩应不低于75分。
5.反映学生其他方面素质的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教学办公室。
五、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规定的要求转出原专业的学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如果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指标数,则按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凡申请转入其他学院的学生必须于2月27日-28日学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交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七、3月4日16:00前,各转出学院将审核同意后的申请调整专业学生汇总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将有学院盖章,院长签字的纸制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EXCEL格式)送发到教务部学务办和相关转入学院;同时将报名学生《审批表》交相关转入学院。
八、3月7日学院将通过条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上网公示并告知学生考核时间和地点。
九、3月10日-17日学院自行组织调整专业的考核。我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培养的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遴选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的以下构成:2016-2017第一学期数学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并上网公示学生各项考核成绩和拟转入名单。
十、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替代所申报专业的课程。
十一、3月21日16点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纸制版(按附件3格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版(通过OA)送发教务部学务办;同时将拟录取学生《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部学务办。
十二、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各系正副主任、教学秘书组成的院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调整专业的各项工作。咨询电话:88385112。联系人:教学办陈老师。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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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日
附表1:2016级学生调整专业指标
专业 | 申请转出指标(人) | 转入指标(人)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5 | 5 |
电子商务(技术方向) | 6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9 | 3 |
安全工程 | 3 | 1 |
环境工程 | 4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