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我院本科教育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和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调整专业均应该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发布《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调整专业的规定。学院调整专业转出和转入的名额按学校文件规定的人数比例执行。2015-2016学年学院转专业指标见附表1。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1. 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 已修课程有不及格且成绩积点低于3.0的;
3.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 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三、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该符合学校文件相关规定。
四、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转出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已经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所在学院印章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同时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在审批表上写明申请转入的专业;
2.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反映学生其他方面素质的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均提交至我院教学办公室。
五、我院根据各专业学生培养的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遴选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学院制定考核办法,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总成绩的构成:2015-2016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60%,综合素质占10%。
六、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替代所申报专业的课程。
七、凡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规定的要求转出原专业的学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如果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指标数,则按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八、凡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必须于2016年3月5日17时之前提供上述第四条中规定的各项材料。学院将于3月7日经过条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并上网公示。凡申请转入其他学院的学生必须于2016年3月2日17时之前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
九、凡转入我院学生并参加考核的学生于2016年3月15日前进行面试考核,考核结果于2016年3月18日上网公示。
十、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各系正副主任、教学秘书组成的院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调整专业的各项工作。咨询电话:88385112。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同升线路检测中心
2016年2月25日
附表1:2015-2016转专业指标
专业 |
申请转出指标(人) |
转入指标(人) |